無得無說分第七
「須菩提,於意云何?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?如來有所說法耶?」須菩提⾔:「如我解佛所說義,無有定法,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亦無有定法,如來可說。
佛問須菩提:
- 如來是否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(無上正等正覺)?
- 如來是否有說法?
須菩提回答:
- 依我理解佛所說的義理,並無一個「固定的法」可稱為無上覺悟。
- 如來也無「固定的法」可以說出來。
- 佛法本質空寂,非實體、非語言所能界定。
- 一切法皆應「隨緣說法」,因材施教,無固定形式。
【僧若訥】
- 佛意在於:無實體可得、無固定內容可說。
【陳雄】
- 引《楞伽經》:「第一義」是真空、超越語言。
- 修行方式多樣,不拘形式(持戒、禪定、建塔、稱佛名皆可成就)。
- 如來視機緣度化眾生,說法無定,顯示「無執無著」之精神。
【李文會】
- 佛說法是因應弟子的根器與需求。
- 佛法如對症下藥,法無定相,唯依機設教。
【法華經補充】
- 根性各異,修行態度不同,故佛法「無固定相」。
- 未悟時無所得;悟後似有所得,但都不應執著。
【川禪師】
- 隨境應對(冷就說冷,熱就說熱)。
- 頌語象徵佛法無常無相,隨方圓變,靈活自然。
何以故?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,不可說,非法非非法。
- 為什麼說如來所說的法無定法?
- 因為佛所說法無法執取、不可言說;
- 所說既非「一切存在的法」,也不是「全然否定的非法」——超越有與無、說與不說的界限。
【謝靈運】
- 「非法」代表佛法非實有,「非非法」則非完全空無。
- 有無雙忘,才能接近真理的極致。
【王日休】
- 佛法為度化眾生而設,非真有、亦非全無。
- 雖是假說,但仍具引導開悟的功用。
【陳雄】
- 無上菩提法不能從色相或言語得之。
- 可從「心性修證」與「心心相印」中領悟。
- 佛法微妙深遠,不能說它「有」或「無」——這正是「非法非非法」的核心精神。
【李文會】
- 「不可取」:提醒不要執著佛法的形式。
- 「不可說」:避免執著佛所說的語句文字。
- 「非」是沒有,「非非」則表示不能簡單地說「沒有」。
【黃檗禪師】
- 法既非「有」也非「無」。
- 說「無」則成為斷滅見,說「有」則是執著見——皆非中道。
【傅大士】
- 菩提不可用語言表達,亦無可得。
- 須證入「空」的實相,才能超越六塵束縛。
【川禪師】
- 禪語詩頌強調:「有也不是,無也不是」。
- 真理如太虛空,無影無跡,超越一切分別與執取。
- 佛法無固定形態,也無絕對否定——它是靈活應機的。
- 超越語言文字與思辨,只可「悟」,不可「說」。
- 強調「中道無執」,避免墮入「有/無」、「是/非」的兩邊見。
所以者何?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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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會這樣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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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所有覺悟的聖賢,雖然都依「無為法」而得悟,但因各人領悟的深淺不同,才顯現出差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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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無為法」:非人為造作,自性清淨、本無動作,是佛法的核心真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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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差別」:因為每個人根器、智慧、修行程度不同,所以對「無為」的理解與實踐自然也會有所不同。
【疏鈔】
- 若未了人我法我皆空,皆是執著。
- 聲聞僅破「人空」,菩薩則證「人法二空」,因此有層次差別。
【六祖慧能】
- 根器不同,見地有淺深,稱為差別。
- 無為法=無住、無相、無起、無滅 → 終歸於「解脫佛性」。
【王日休】
- 聖賢之間差別源自於對無為法領悟的深淺。
- 得淺者為「賢人」,得深者為「聖人」。
【顏丙】
- 執著「有」則著相,執著「無」則墮空。
- 無為即是真實本性,不假造作,差別來自領悟程度。
【李文會】
- 無為法本無定形,差別源自根器與修學深淺。
- 有差別就代表無定法,正是佛法靈活應機之處。
【海覺元禪師】
- 一體成萬象,差別不妨礙真理的一體性。
- 眾人雖異,皆能說出「不二之理」。
【傅大士】
- 破除對「人與法」的執著,才能證「二空」之無為。
- 菩薩圓證,聲聞尚在偏修,觀行不一,故證果有異。
【川禪師】
- 毫釐之差,可致天地之別。
- 頌語表達:正邪無絕對,重點在「人心」、「用法」;外形或有異,真理本一如。
- 雖同依「無為」而修,因機緣、修行、領悟不同而顯差異。
- 差別只在人、在心,不在法本身。
- 理解這一層,才能真正體會佛法的「無相無執」、「應機隨緣」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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