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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得無說分第七

「須菩提,於意云何?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?如來有所說法耶?」須菩提⾔:「如我解佛所說義,無有定法,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亦無有定法,如來可說。

佛問須菩提:

  • 如來是否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(無上正等正覺)?
  • 如來是否有說法?

須菩提回答:

  • 依我理解佛所說的義理,並無一個「固定的法」可稱為無上覺悟。
  • 如來也無「固定的法」可以說出來。

  • 佛法本質空寂,非實體、非語言所能界定。
  • 一切法皆應「隨緣說法」,因材施教,無固定形式。

【僧若訥】

  • 佛意在於:無實體可得、無固定內容可說。

【陳雄】

  • 引《楞伽經》:「第一義」是真空、超越語言。
  • 修行方式多樣,不拘形式(持戒、禪定、建塔、稱佛名皆可成就)。
  • 如來視機緣度化眾生,說法無定,顯示「無執無著」之精神。

【李文會】

  • 佛說法是因應弟子的根器與需求。
  • 佛法如對症下藥,法無定相,唯依機設教。

【法華經補充】

  • 根性各異,修行態度不同,故佛法「無固定相」。
  • 未悟時無所得;悟後似有所得,但都不應執著。

【川禪師】

  • 隨境應對(冷就說冷,熱就說熱)。
  • 頌語象徵佛法無常無相,隨方圓變,靈活自然。

何以故?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,不可說,非法非非法。

  • 為什麼說如來所說的法無定法?
  • 因為佛所說法無法執取、不可言說;
  • 所說既非「一切存在的法」,也不是「全然否定的非法」——超越有與無、說與不說的界限。

【謝靈運】

  • 「非法」代表佛法非實有,「非非法」則非完全空無。
  • 有無雙忘,才能接近真理的極致。

【王日休】

  • 佛法為度化眾生而設,非真有、亦非全無。
  • 雖是假說,但仍具引導開悟的功用。

【陳雄】

  • 無上菩提法不能從色相或言語得之。
  • 可從「心性修證」與「心心相印」中領悟。
  • 佛法微妙深遠,不能說它「有」或「無」——這正是「非法非非法」的核心精神。

【李文會】

  • 「不可取」:提醒不要執著佛法的形式。
  • 「不可說」:避免執著佛所說的語句文字。
  • 「非」是沒有,「非非」則表示不能簡單地說「沒有」。

【黃檗禪師】

  • 法既非「有」也非「無」。
  • 說「無」則成為斷滅見,說「有」則是執著見——皆非中道。

【傅大士】

  • 菩提不可用語言表達,亦無可得。
  • 須證入「空」的實相,才能超越六塵束縛。

【川禪師】

  • 禪語詩頌強調:「有也不是,無也不是」。
  • 真理如太虛空,無影無跡,超越一切分別與執取。

  • 佛法無固定形態,也無絕對否定——它是靈活應機的。
  • 超越語言文字與思辨,只可「悟」,不可「說」。
  • 強調「中道無執」,避免墮入「有/無」、「是/非」的兩邊見。

所以者何?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

  • 為什麼會這樣呢?

  • 因為所有覺悟的聖賢,雖然都依「無為法」而得悟,但因各人領悟的深淺不同,才顯現出差別。

  • 「無為法」:非人為造作,自性清淨、本無動作,是佛法的核心真義。

  • 「差別」:因為每個人根器、智慧、修行程度不同,所以對「無為」的理解與實踐自然也會有所不同。

【疏鈔】

  • 若未了人我法我皆空,皆是執著。
  • 聲聞僅破「人空」,菩薩則證「人法二空」,因此有層次差別。

【六祖慧能】

  • 根器不同,見地有淺深,稱為差別。
  • 無為法=無住、無相、無起、無滅 → 終歸於「解脫佛性」。

【王日休】

  • 聖賢之間差別源自於對無為法領悟的深淺。
  • 得淺者為「賢人」,得深者為「聖人」。

【顏丙】

  • 執著「有」則著相,執著「無」則墮空。
  • 無為即是真實本性,不假造作,差別來自領悟程度。

【李文會】

  • 無為法本無定形,差別源自根器與修學深淺。
  • 有差別就代表無定法,正是佛法靈活應機之處。

【海覺元禪師】

  • 一體成萬象,差別不妨礙真理的一體性。
  • 眾人雖異,皆能說出「不二之理」。

【傅大士】

  • 破除對「人與法」的執著,才能證「二空」之無為。
  • 菩薩圓證,聲聞尚在偏修,觀行不一,故證果有異。

【川禪師】

  • 毫釐之差,可致天地之別。
  • 頌語表達:正邪無絕對,重點在「人心」、「用法」;外形或有異,真理本一如。

  • 雖同依「無為」而修,因機緣、修行、領悟不同而顯差異。
  • 差別只在人、在心,不在法本身。
  • 理解這一層,才能真正體會佛法的「無相無執」、「應機隨緣」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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